據了解,陳同佳刑滿前夕,懲教院所職員有繼續留意陳的行動,但未有就陳今早放監而增加保安準備。倘若有人發起「接監」活動而引起混亂,院所最終會報警求助。管浩鳴則表示,即使陳同佳重獲自由,亦難以跟從原來計劃赴台,他坦言至今仍未有下一步打算;至於尋求港府協助方面,管浩鳴透露,之前已去信港府,未有其他跟進。
在港四項洗黑錢罪成
港男陳同佳涉嫌於去年二月在台灣殺害女友後返港,並處理女友的財物,他在香港被控四項洗黑錢和三項屬交替控罪的盜竊罪,高等法院經審訊後,裁定陳四項洗黑錢罪名成立。陳早前亦在警誡下承認,因女友懷有胎兒非他所出,激動下將女友殺害,他後來拿了死者的銀行卡提取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