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歐盟眼皮下的加泰獨立

西班牙最高法院「鎮壓亂黨」,周一重判九名推動獨立公投的加泰羅尼亞地方政治領袖,其中首被告監禁十三年,其餘八人刑期亦長達九至十二年。判決激起加泰民眾怒火,隨即發動佔領機場、包圍政府大樓等連場抗議行動。由於西班牙是歐盟成員國,加泰民眾自然亦期望布魯塞爾過問事件。

西班牙中央政府視加泰獨立公投為一場挑戰國家憲制基礎的行動,因此一開始就把被告帶上最高法院,而不是加泰地方法庭。一眾被告的控罪亦包括最嚴重的叛亂罪,幸虧公投不涉及暴力活動,因此此罪不成立,否則刑期就可能長達廿五年。

被告如不服這一紙判決,是可以上訴的,但訴求的對象仍是西班牙最高法院。換言之,案件從審訊至上訴都只限高院一家。這個安排反映了馬德里當局的態度,既然公投挑戰了憲制,那麼中央政府的回應就不再僅限於地方性的司法程序,而不惜訴諸政治力量的對決。面對馬德里的強硬態度,被告目前可以做的是,在宣判二十日內向歐洲人權法庭求助。有關法律程序不僅可能要排期數年,而且即使法庭有了判決,亦無法強迫馬德里執行。

法律程序既然遠水救不了近渴,加泰民眾自然期望歐盟以至其他歐美國家對西班牙作政治施壓。然而由英國至德國的媒體,次日都對馬德里的判決和加泰民眾的示威作冷處理。似乎歐洲國家更關注敍利亞北部的戰事、歐洲右翼極端思潮的抬頭,而不是加泰政治領袖的監禁。

歐盟當局以至德、法等國的政治領袖,亦沒有第一時間就判決表態。畢竟歐盟目前內憂外患:英國脫歐、法國黃背心示威尚未解決;中東再陷亂局,或引發新的難民潮;北約在東歐與俄國針鋒相對。西班牙目前不僅是重要的歐盟成員國,且積極參與歐洲防務,再基於歐洲各國種族林立的政治現實,歐盟對馬德里作出的施壓又怎不會是輕如鴻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