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姦女網友 休班警自稱任文員

【本報訊】休班警涉於三年前在時鐘酒店強姦醉酒女網友案,昨於高院續審,被告出庭自辯。被告解釋他向女事主稱自己當文員,而不說任職警員,是因他最初見到事主時,有其他人在場,為保障自己,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而沒有說真話。當控方質疑他為何要怕事主報警,被告稱怕會影響他的仕途,又指本案曝光後,同事均戴有色眼鏡看他。

現年卅二歲被告李偉嘉,被控於一六年六月十九日在九龍塘漫春天精品酒店強姦現年約廿九歲的X。被告供稱,與事主首次見面一日後,便與她性交,當時是案發前一個星期。案發當晚,他沒有在時鐘酒店內與她性交,而是接她返家後才與她性交。

被告稱,他與事主首次性交後曾在WhatsApp對話中有一些調情對話,他曾問事主「你條仔勁啲定我勁啲」,他又認為事主已答允做他女友。不過,六月廿五日他與事主一同出席友人生日會,看到她喝了很多酒並與其他男子攬錫,他憤而刪除了先前與她的所有訊息,現時他很後悔刪除了該些訊息。事主懷孕後,他認為要負責任,即支付事主的墮胎費,但他當時月薪約二萬七千多元,仍欠銀行十五萬元和要還卡數,他打算先給事主一萬元,事主卻不接受。

怕事主報警 因憂影響晉升

控方質疑指若沒有強姦過事主,為何她威脅要報警時會驚慌。被告解釋如果事主報警,他會在未入罪前已身敗名裂,而據他理解及有「師兄」告訴他,如果他涉案,即使沒有被定罪,亦會影響到他的晉升。他又指,本案曝光後,同事見到他均投以異樣眼神,戴有色眼鏡看他:「好似我生嘢咁。」

案件編號:HCCC 26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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