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筷子基一間補習社的香港男導師性侵學生案件宣判,三十多歲譚姓被告被判囚十八年半。初級法院合議庭認為,被告身為導師未有好好照顧學生,反而強迫學生口交和發生性慾行為,由於被告涉及數十項對兒童性侵和傷人罪等指控,大部分得以證實,數罪競合量刑由六年至三十年,合議庭認為現時判處刑期適合。
案情顯示,被告於二○一六年起任職補習社導師,期間利用受害人心理弱點,包括向學生父母投訴上課不專心、考試不合格等,迫使多名學生為被告口交和手淫,受害學生至少七人,其中一名受害人被多次要求提早一小時到補習社,遭性侵後才可開始補習,受害人把事件告訴父母,終由司警揭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