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像是在追求公義嗎

應對反修例運動,筆者曾建議政府「治亂世,用重典」,言論惹來反對派不滿,在大專院校內,我給年輕人變相禁錮了五小時,自己也成了新聞主角。若問我的真正感受,答案是:一切在意料之中。

所謂意料之中,當然不是料到自己會被禁錮、推跌和辱罵,這些都沒料到,不過只是小事,倒下了,站起來拍拍灰塵便是,沒甚麼大不了,真正在預見之內,應驗了又讓我痛心的,是當代民主與包容精神的陷落。

撰寫報章專欄七年以來,我一直堅稱民主本來是個好東西,是普世價值,大家應該共同爭取。但當代部分人的方向錯了,打着民主旗號便黨同伐異、唯我獨尊,面對不同聲音就要取之而後快,與專制政權並無二致。

英國、法國的民主有深厚傳統,走到今日尚且弊端浮現、百孔千瘡,而香港的人文素質比起英、法恐怕猶有不及,但我們卻如此不辨精粗、一往無前,以宗教狂熱式態度去追求所謂的民主,社會真的能夠有好出路嗎?我認為不能,一講七年,並非始自今天。

如今果不其然,且看香港,處處稀巴爛,何似在人間!很多年輕人以追求正義為名,見到不合意的東西就砸毀,遇到不順眼的人就攻擊,良心與道義的帳簿,早給塗改得面目全非。有人說,他們破壞是合理、有原因的。是嗎?首先,破壞公共物件是非法行為,任何理由都難說得過去;再者,你試走到街上看看,好些被砸爛的是鐵路信號系統與行人交通燈。

鐵路信號系統被毀,有可能會釀成軌道上的意外;至於平素最需要依靠行人交通燈的是甚麼人?大多是孩童、老年人和傷健者。青、壯年人眼明身手快,沒有交通燈,過路也未必會有危險,老少者與傷健者卻不然。而「民主鬥士」們卻連交通燈也不放過,這樣做,真的像是在追求公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