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再有人就特首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規例)申請司法覆核。有新民主同盟成員昨午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尋求司法覆核,請求法庭宣告有關條例及規例違反《香港人權法案》及 《基本法》。
入稟狀提及,今時今日民憤正是由特首林鄭月娥引起,任由其自行立法是十分危險的行為,相關決定亦有違三權分立精神,而緊急法猶如抱薪救火,完全無助解決政治問題,只會令爭取自由之火顯得更為猛烈。
案件編號:HCAL 299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