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審批建屋工程,屋宇署、地政總署和規劃署發出聯合作業備考,新增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在簡化程序安排之下,由本月十五日起,屋宇署成為審批私人發展項目樓宇間距及樓宇後移部分的唯一部門,認可人士毋須再向地政總署申請。有測量師認為此舉對加快審批工作有好處,但尚有如何計算建築面積的事宜需要處理。
一般來說,樓宇後移,變相可以擴闊行人路,特別是行人路本身比較窄的舊區,效果明顯。政府於是提供誘因,容許發展商增加樓宇可興建的面積,以換取發展項目樓宇後移,但當中涉及複雜計算,部門審批需時,於是要簡化程序。以上的措施只適用於新批或新修訂的地契,現有的地契仍繼續是地政總署負責審批樓宇間距及樓宇後移部分的申請,並計算補地價及行政費用金額。
發展局指出,現時每個私人發展項目均受規劃署、地政總署和屋宇署所制訂的發展管制參數規管,不同監管制度隨時間演變,各有不同目標和重點,久而久之,發展項目的審批程序變得繁複。二○一七年《施政報告》提出由發展局成立督導小組,研究如何盡量統一及理順不同部門在審批發展項目時所採用的標準和定義,力求精簡審批流程。
精簡發展管制督導小組由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屋宇署、地政總署及規劃署代表,就精簡或改善現行發展管制制度擬定建議。當局亦特別在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轄下,成立十個專業學會和團體代表組成的聯合委員會,考慮政府建議,確保新措施切實配合業界需要。
率先推行的第一批精簡審批安排,包括如何盡量統一建築物高度限制、綠化上蓋面積和園境,這三項發展管制參數,規劃署、屋宇署和地政總署已發布作業備考,新安排已於今年五月十五日實施。
測量師學會建築政策小組主席何鉅業說,只由屋宇署審批樓宇間距及後移有好處,因以往單是該署審批圖則便歷時近半年,地政總署再審批又近半年,即足足要近一年時間處理,而樓宇建築周期亦不過五年。他指當局目標是年底完成所有簡化程序,餘下最大問題是計算建築面積,當中涉及豁免總樓面面積及是否要補價等,問題相當複雜,屋宇署和地政總署常有不同演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