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談無對象 平亂為先

香港今日的亂象到底何時才能休止?擔驚受怕的日子實在不好過,不少社會人士提出應要坐下來好好對談去解決問題,可是說易行難!搞抗爭衝擊的一群說明沒有大台、沒有組織、沒有領袖,要開展對話根本無從入手,也找不到合適的對話平台,與發動暴力者對談就變成空談。既然沒有軟着陸的方法解決,港府就必須強硬起來,以止暴制亂去止血。

香港的核心價值是法治制度,港府需要研究歷史上的法家思想去處理今次事件,法家的「法」、「術」、「勢」三者並重,正好讓港府借鏡去止暴制亂。「法」是現有香港的法律及司法制度,處理亂事的行動全部依法辦事,只要是以法為本,市民不會埋怨,因時制宜,任何需要應付暴亂而增加的法規,不需猶豫,就如需要執行《緊急法》或禁蒙面法以應亂世所需,只有執行針對性的法例,才能阻嚇暴徒肆無忌憚的蒙面衝擊,亦為搜證工作帶來幫助。

對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說要詳細研究《緊急法》及禁蒙面法,說要平衡各方利益,到底研究要多少時間?為何不能當機立斷,應對亂局還要平衡甚麼利益,實在令人摸不着頭腦。

在依法的基礎上就是執行策略的「術」,不少人批評警方濫用武力,但相比其他西方國家,遇上這類暴力衝擊時所使用的裝備及力量,香港警方的驅散行動簡直被比下去。無論警方如何處理,都會有人批評,既然是法之所在,港府就應給予警隊最大的信任,以平亂止血為最終目標,所以在應對暴亂策略上,政府要配合警方的防暴策略,以期短期內取得效果,遏止衝擊再發生。

止暴制亂取得成效即是港府的「勢」重奪在手,重新着手處理檢討今次事件,未來施政方向在吸取今次教訓後的調節,或是在不同政見問題上開啟對談,也能夠有主導權亦有對象。正是一日暴亂不息,任何理想也是徒然,當機立斷,平亂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