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這場反修例風波和暴亂,決定了用甚麼方法處理它,不把事情的性質搞清楚,用不當的方法應對,不但解決不了問題,而且會愈搞愈糟。這場風波暴亂是香港反中亂港集團和外國勢力相勾結,蓄謀已久,精心策劃的一場奪權鬥爭、「顏色革命」,這是全世界看得清清楚楚的,也是其組織者、策劃者毫不掩飾且大肆鼓動的。
大凡這種性質的事情,第一,會規模很大,衝擊力很強;第二,訴求很高,對政府管治提出顛覆性要求;第三,必然違法,而且是專門違法,挑戰政府權威,破壞社會秩序;第四,用赤裸裸的暴力行動實踐違法、肆意犯法,在製造種種衝突、流血事件中強烈攻擊政府,煽動民眾支持他們的「革命行動」,美化暴力,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是甚麼「義士」。
而維護法治、執法鎮暴的警察則是「黑警」、「惡警」,是「濫用武力」。他們還會顛倒黑白的「強烈呼籲」,要求調查「黑警惡行」,予以嚴懲,試圖用輿論力量解除維護法治和社會秩序的武裝,或逼警察倒戈,「反戈一擊」,助其奪權。這樣的「顏色革命」,這些年在世界各地多有發生,今次反修例風波和暴亂也完全是這個性質和套路。
對付這樣的事件,北京其實是有經驗的,應對和解決之道必須是堅決、果斷、強硬,打蛇打七寸,擒賊先擒王,揪出幕後組織者、策劃者,嚴懲暴亂分子,打掉他們的宣傳機器,迅速平定暴亂,穩定局勢。這是在法治框架下最王道、最有效,對社會損害最小的正確方式,至於引起事件的深層次問題只能容後解決。
北京有這樣的經驗,但是今次沒有用,一拖三個多月,不知所為何事、不知有何苦衷還是幻想。林鄭月娥沒有這樣的經驗,而且根本不認識這場風波暴亂的性質,以為這是她修例工作失誤引起的「警民衝突」,於是面對風波暴亂立刻跪低投降,暫緩修例,檢討認錯,對警察止暴還頗有微詞。直到今天,林鄭月娥對暴亂性質仍然曖昧,繼續以「對話」縱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