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政府保育不力 長年糟蹋古蹟

不少歷史古蹟不敵去年颱風,受災嚴重。其中,被評為二級歷史建築的馬鞍山村天主堂,部分石棉瓦頂遭山竹摧毀,雖已完成修復,惟天主堂被政府收回多年一直荒廢,反觀鄰近的信義會恩光堂則於一二年已被活化成「鞍山探索館」,有居民慨嘆政府未有負起保育責任。

「保育最大意義唔係向外為遊客,主要目標係為市民捍衞本土文化。」香港大學建築保育學部主任李浩然指,保育與旅遊並無利益衝突,文物古蹟有助吸引喜歡文化旅遊、尊重及欣賞本土傳統的高質素遊客。

靠市民及傳媒監察

根據現行機制,古物諮詢委員會按歷史價值、藝術價值及社會價值等準則,將建築物分為三個評級,惟只有獲《古物及古蹟條例》列作法定古蹟的建築物才享有法定保護。李坦言,有關評級制度對文物古蹟保育明顯不足。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時,不少文物古蹟未被重視,直至後來社會對本土文化的保育意識提高,才發現條例涵蓋範圍狹窄,加上受地產商壓力,現時主要依靠市民及傳媒監察施壓保育,他認為長遠應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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