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綏靖投降 自取其辱

林鄭月娥「別出心裁」舉行社區對話,結果一如所料,第一場便混亂不堪。她本人固然成為眾矢之的,灣仔會場外一帶更淪為戰場,大群黑衣曱甴聚集叫囂,有人撬磚頭、有人毀欄杆、有人堆路障、有人築人鏈,搞得人心惶惶,學校被迫提早放學,店舖被迫提早落閘,林鄭及一眾官員也只能從後門狼狽逃竄,這種對話到底有何意義?

三歲小孩也知道,目前社會氣氛如此惡劣,根本沒有對話基礎,林鄭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除添煩添亂外,不知還想達到甚麼目的。中央三令五申要求盡快止暴制亂,普羅市民盼社會早日回復寧靜,奈何港府敷衍塞責,一味綏靖投降,企圖討好廢青以達致所謂「大和解」,這豈止一廂情願,簡直是與虎謀皮。

港府真的沒有辦法止暴制亂?當然不是,非不能也,實不為也。只要祭出《緊急法》,即可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尤其是禁止蒙面示威,更可有效阻嚇黑衣曱甴,港府有尚方寶劍不用,偏要搞甚麼社區對話,無異於自取其辱。沒錯,反對派必然會反對實施《緊急法》,外部勢力也必然會說三道四,但那又如何?如果一遇反對便退縮,一見洋人便跪低,還不如回家賣紅薯。

古人說:「畏首畏尾,身餘其幾。」既怕頭,又怕尾,身上還有哪些部位安全?香港鬧到如此地步,既是因為港府軟弱無能,也是因為中央畏首畏尾。中央遲遲不出手,無非希望港府自行解決問題,可惜事實恰恰相反,港府非但無法止暴制亂,反而製造更多亂象,可見中央所託非人,才是暴亂愈來愈烈的主要原因。莫信直中直,須防仁不仁,港府內部充滿無間道,任何怪事都有可能發生。

要收拾亂局,最後還是非中央出手不可。其實很簡單,中央可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引入全國性法律,出動武警平亂,保證所有曱甴一掃而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