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囚犯母親索燒鵝鴨 前懲教助理被廉署起訴

【本報訊】懲教署一名前一級懲教助理,涉嫌於去年農曆新年期間,向一名到壁屋懲教所探監的囚犯母親索取一隻燒鵝髀,之後更收受一隻燒鴨,昨日他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將於下星期三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獲保釋下周三應訊

被告尹志亮(五十五歲),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一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已獲准保釋,以待下星期三應訊。

被告案發時為壁屋懲教所探訪組主管,負責監察及接待探訪壁屋囚犯的訪客。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二月十五日(年卅晚),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向一名壁屋囚犯的母親索取一隻燒鵝髀;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二月十七日(大年初二)從該名母親接受一隻燒鴨。

廉署接獲懲教署轉介的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懲教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懲教署發言人表示,由於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回應,但強調如有懷疑涉嫌貪污個案,正如今次個案為例,該署會立即主動轉介廉政公署跟進。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政府對公務員有嚴格的規管,避免公務員因為收受一些「甜頭」,日後處理事情會較鬆手,這些「甜頭」不一定是金錢,過時過節的食品如月餅也不可,否則會觸犯《防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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