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區區議員徐子見於今年八月卅一日港鐵停駛時,在柴灣站協助市民離開,被警方以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並遭扣留近廿四小時,終獲無條件釋放,但他的兩部手機仍被警方扣留。徐已入稟區院控告當天拘捕他的警員,要求法庭宣告警方當天的相關行動屬非法拘捕、非法扣留、非法搜身及非法沒收財產,他要求警方歸還手機及賠償他的損失。
原告徐子見,被告是警員徐浩賢(警員編號17172)。入稟狀指,原告於九月一日凌晨約一時半,在柴灣站遭被告拘捕及鎖上手銬,原告先後在站內及柴灣警署遭被告與另一名警員搜身,原告被扣留至九月二日凌晨零時才獲釋,而警方自九月一日起扣留了原告的兩部手機及一些財物,至今仍未歸還給他。
此外,獲「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欽點」做接班人的葉慶祥,就七月廿一日元朗白衣人襲擊市民事件,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控告時任元朗區指揮官李偉文、元朗八鄉分區指揮官李漢民及元朗助理刑事指揮官游乃強,要求法庭頒令宣布三人行為失當及予以譴責。
案件編號:DCCJ 5264、HCAL 284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