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天稱遭南亞人扑頭

【本報訊】遭政府引用《社團條例》取締的香港民族黨,其召集人陳浩天在七月「光復上水」遊行後,因涉嫌參與非法集結和襲警而被控告,案件昨在粉嶺法院提訊。陳暫時毋須答辯,並續准保釋,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四日,以待警方調查。陳在庭外透露,他昨午從港鐵粉嶺站步行往粉嶺法院時,遭三至四名疑似南亞裔人士用電筒襲擊,他的頭部和腰間感痛楚,但沒有大礙,他不打算就遇襲事件報警,覺得香港人需要自救。

控罪指,被告陳浩天(廿九歲)於今年七月十三日,在香港新界上水新運路及智昌路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並在上址襲擊警署警長陳國深。

涉非法集結及襲警 准出境

控方透露,當日遊行後,四名便衣警員截查市民,被告突從後推了警員的頭盔一下,然後退開,其後有人繼續向警員施襲。控方指稱,過去三個月有多宗大型公眾秩序事件延續至凌晨,故控方雖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要求法庭下令他守宵禁令和不可離港。

辯方表示,被告是專欄作家,沒有證據顯示他曾參與其他示威活動,故毋須頒下宵禁令。此外,他將於稍後時間兩度到外地出席活動,希望法庭批准他在保釋期間離港,而他是知名人士,若他潛逃致聲譽受損所造成的代價,將比留港面對法律程序更嚴重。裁判官最終下令被告須遵守宵禁令,但准他在保釋期間離港。

案件編號:FLCC 437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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