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3年屢狎16歲親女7罪成立 殯儀從業員料監逾10年

【本報訊】殯儀從業員被指向女兒稱「因媽咪老啦,畀我試吓入好唔好」,並自女兒十六歲開始的三年間不斷性侵犯她,包括強姦、摸胸、舔下體及要女兒替他手淫等。他否認一項強姦罪、一項企圖強姦罪及五項非禮罪,案件在高院經過多日審訊後,由四女三男組成的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了近六小時,一致裁定被告七項罪名全部成立。法官押後至十一月廿一日判刑,以等候事主的心理創傷報告及被告的背景報告,但表明被告應預期需監禁超過十年。

聞判低頭 續還押看管

現年四十六歲的被告,被控於一五年六月在沙田家中非禮及強姦其女兒X,以及同年七月非禮及企圖強姦X。被告另被控於一五年九月至一八年九月期間三度非禮X。身形瘦削及矮小的被告聞判時一直低頭,並沒有露出激動之情,他要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案件編號:HCCC 7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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