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欠債侍應勒贖青年囚3載

【本報訊】酒吧侍應被指欠二十萬元毒品數,遭人綁架向其父親勒索案,高院經審訊後,陪審團前日裁定其中一名被告一項勒索罪成,法官昨判刑時表示,被告勒索的金額不少,雖然他只曾提出一次要求,但以兒子被捉為由去勒索父親,屬令人擔憂的恫嚇手法。

另案兩月刑期分期執行

法官判被告監禁三年,由於被告是在其他案件獲刑期間干犯本案,因此下令執行該案的兩個月監禁刑期,兩項刑期分期執行,共監禁三年兩個月。

控罪指,廿四歲被告譚浩天於去年六月廿三日,在大角咀連同另一名身份不詳的人,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馬春來(事主)交出二十萬元。法官昨指,被告為加重恫嚇力,向事主播放其兒子(肉參)被動粗片段,並發放肉參拿着飯盒的照片,令事主相信肉參在被告手中,但無證據顯示肉參受傷,案件情節亦不算嚴重。

法官表示,辯方雖曾提出案件是因肉參欠債引起,但並無證據支持。法官以監禁三年半作量刑起點,事主作供期間,被告曾提出承認勒索罪,但不獲控方接納,法官因此減刑半年,就勒索罪判被告監禁三年。

案件編號:HCCC 1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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