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政府縱容

周日的非法示威和暴亂遍地開花,暴民堵塞道路,在馬路上和港鐵站縱火,用汽油彈攻擊政府總部,並且與不同政見的人打鬥。港島從中環到銅鑼灣的主要市區都被騷擾、破壞。

警察雖然出動,但亦同樣地十分被動,例如港鐵站,暴民縱火破壞後才趕至,暴民一哄而散,卻在警察撤退之後再重施破壞。而在政府總部出動水炮車,不知何故,水炮的沖擊力微弱,有如食環署洗街,且躲在一旁,起不了多大作用。被暴民用汽油彈攻擊,反應還是不慍不火,也迅速撤退。

我們當然承認警察是辛勞的,可是,為甚麼在人家都公開表明要非法示威,示威之後也必然有暴亂,警察的部署仍然是這樣的不濟,止不了破壞,止不了暴亂,也止不了市民與暴民的搏鬥?警察的功能和作用是甚麼呢?

特區政府高層還是循例譴責,但不見採取任何有效措施止暴制亂,反而說政府有誠意,正在構建溝通平台。可能便是這樣,政府約束警察,放任非法示威,放任暴民到處破壞,過錯便在於政府高層。

與暴民溝通、談判有效嗎?一是人家沒有「大台」,真正的大台隱在幕後,政府找誰作溝通的公關大戲呢?二是今次屬「顏色革命」,不是政府口口聲聲的警民衝突。人家已提「革命」,政府還是懵頭懵腦的願意溝通。

溝通甚麼?是特區政府代表中央政府向暴民和他們背後的策動者投降?但人家大台不顯露,城下之約也沒有簽署,也即是特區政府投降,人家也沒有任何責任見好就收,反而會得寸進尺。難道特區政府可以代表中央政府把香港的治權、主權一併出賣?

「顏色革命」的攻防戰,倚仗的是真正的實力,不是虛妄的公關交涉。中央政府與美國談判香港問題時,靠的不是空話的抗議、譴責,靠的是在香港事件中,特區政府怎樣協助中央政府打壓暴民,爭取主動。例如阿富汗的塔利班,假如不是在戰場上節節勝利,怎可迫使美國談判和撤軍呢?

香港暴亂不已的情況下,只會助長暴亂更趨暴力,發動更大規模的無知市民示威。特區政府愈是克制,愈是要表現誠意,便愈是給人有機可乘。在警察的拘捕和官媒的抨擊下,暴亂參與者已人數減少,動員乏力。若特區政府不乘勢追擊,讓暴民有喘息重整的機會,形勢也有逆轉的可能性。尤其是香港內部反共反中的人數不少,無知盲從者亦多,人家文宣工作加強,全面出擊,再用示威推動暴亂,收拾會更為困難。特區政府高層會否有適當的智慧認識形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