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彈愈掟愈多 遲早攞命

反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示威風暴昨踏入一百日,警方拘捕人數雖達一千四百五十三人,惟暴力繼續升級,汽油彈愈掟愈多,單是周日「火燒港島」,金鐘政府總部投擲的汽油彈已超過八十枚,水炮車一度着火。兩名警員在灣仔近距離遭人擲汽油彈險燒死,需拔槍驅散示威者。警方形容過去的周末,示威者所用的暴力再次失控、且私刑氾濫,意圖傷害他人的行徑令人心寒。

兩警需拔槍示警自保

警方昨凌晨發聲明,指周日示威者違法堵路、向政總及警察投擲汽油彈、四處放火、襲擊他人及記者,嚴厲譴責目無法紀暴力行為,當日下午約五時四十五分,近廿名激進示威者在告士打道近馬師道交界襲擊兩名警員,並向他們近距離投擲汽油彈,在生命安全受嚴重威脅下,兩警拔槍示警驅散示威者。

有示威者手背被燒傷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昨在記者會上形容暴力再失控,暴徒惡意破壞港鐵站設施及大肆縱火,又用大型彈叉向政總擲磚頭及雜物,單在政總一帶,暴徒已投擲逾八十枚汽油彈,水炮車亦一度着火,有暴徒被其他暴徒的汽油彈燒傷手及背部。兩名交通部警員在極近距離遭人擲三枚汽油彈,謝直言︰「想攞我哋兩個交通警員嘅性命!」

有警察協會指汽油彈是致命武器,現場警員或視為致命攻擊而用相應武器,包括實彈槍械。行動部警司方志堅指《警察通例》列明警員哪些情況可用槍械,其中一個是保護任何人包括自己免身體受嚴重傷害。

轟無恥之徒濫用私刑

謝續稱,周日有人在天橋下向有記者及市民的橋上掟汽油彈,暴力種子滋生及蔓延至全港。他批評有暴徒濫用私刑,口講公義理想但實際上道德淪喪,形容他們是無恥之徒,當日灣仔區亦有一名男子因政見不同而被數十暴徒包圍拳打腳踢至昏迷,而「近乎酷刑式行徑」仍未停止,近乎瘋狂。

自今年六月九日至昨日,警方共拘捕一千一百七十三男及二百八十女,年齡介乎十二至七十二歲,上周五至本周日共八十九人被捕;九名警務人員受傷。警方周日使用卅二枚催淚彈、十一發橡膠彈及十二發海綿彈。另外,立法會綜合大樓設施在周日遭破壞,包括兩塊玻璃面板破裂、停車場入口一更亭玻璃被刮花,廣場揚聲器亦被打凹,亦有設施被淋紅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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