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楫中流:今上定奪

特首林鄭月娥最近在閉門會客時吐露心聲:「很不幸的是,根據憲法,香港特首要為兩位主人服務,也就是同時為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人服務;在這種情況下,特首能在政治上迴旋的空間是非常、非常、非常有限的……除了三萬警力,我們一無所有,一無所有!」自詡「志不求易,事不避難」,而且「好打得」的特首,竟然下落到無能為力、一無所有的不堪境地,她個人的得失事小,香港的興衰事大,正如某位建制派人士所講的,林鄭不下台,香港永無寧日。

林鄭說,目前政府「除了三萬警力之外一無所有」,而由於反修例人士的數量已超過警隊,這表示政府無論做甚麼,都必須充分考慮警方的評估和反應,以便給予警方一些,當警方面對示威者時寡不敵眾而無法執行的權力。香港原來已是一個Police State,甚至是「警察治港」!既然如此,即是香港不需要有政府,至少是不需要林鄭月娥!

林鄭九月四日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後民望曾略為回升,但仍陷低谷,香港民意研究所民調顯示,林鄭撤回修例後,按日評分回升三點七分來到二十六點六分,支持率淨值回升百分之六。九月三日時林鄭民意評分為二十二點九分,反對出任特首率高達百分之八十,支持率淨值為負百分之六十二,為歷史新低。然而她的「四項行動」得不到「正面回應」,惟有加強「止暴制亂」的警力,因而令反政府示威不斷升級。

香港陷入危險深淵,追究責任,林鄭罪無可逭,「千古罪人」這頂「桂冠」只有她戴得上。如果不是九月四日才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而是六月九日百萬人上街反修例後,懍於民意,宣布撤回,則之後會有持續不斷、遍地開花的反政府示威嗎?

香港特別行政區四任行政長官,由董建華、曾蔭權、梁振英到林鄭月娥,一個比一個不堪。林鄭更是最不獲港人信任,甚至是最令人討厭的特首,稍有知恥之心都應鞠躬下台。但她沒有這樣做,原來是她連選擇辭職的自由也沒有。九月初有一段關於林鄭的錄音流出:「對一位特首來說,給香港造成這麼巨大的混亂是不可原諒的。如果可以選擇,我的第一件事會是辭職以及深切道歉。所以我請求你們原諒。」這是不是就如不少親中政客所言的,特首由中央任免,下台與否也由中央決定呢?即是說就是特首去意已決,也得由中共盱衡形勢,在適當時候,讓她找個藉口,然後在辭呈批「可」。當年董建華因「腳痛」而下台,不就是這麼一回事嗎?專政帝皇統治時代,「臣罪當誅」,皇上賜死,還要叩頭謝恩!或許香港人需要一點耐性,等待中南海的「今上」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