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9‧15遊行不獲批 民陣上訴

【本報訊】近三個月示威遊行不斷,民間人權陣線擬於九月十五日再次發起集會遊行,但遭警方反對,指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為由,禁止當日於駱克道、東角道及記利佐治街的公眾集會,並反對以上述街道為起點、以遮打道行人專用區為終點的遊行,民陣已就反對通知上訴,今午聆訊。

警方反對集會遊行通知書指出,自六月起多次示威遊行結束後,相關地點及其附近道路屢次有市民、警員、參與者受傷,部分示威者作出暴力行為、縱火及堵塞大範圍道路,更使用鋼珠、汽油彈、磚頭等自製武器破壞公物、破壞社會安寧及令他人受傷。

稱施行附加條件無助維護安全

警方續稱,擬舉行的集會及遊行地點十分接近警察總部、政府總部、終審法院等高風險建築物,警方有理由相信部分參與者會偏離集會遊行路線,繼而破壞高風險建築物,令市民、警員、參與者生命受到威脅。警方相信,縱使對集會和遊行施加附加條件亦無助於維持公共安全,因此發出反對通知書。

在昨午警方記者會,中區警區署理助理指揮官(行動)郭進傑進一步稱,過去三個月,大部分原本和平理性的遊行集會都被暴力示威者騎劫,演變成大規模暴力衝突,大肆破壞公物,嚴重影響在場人士生命安全。

槍房舞警棍片 警方指攝於去年

對於網上流傳一段警員揮舞警棍的片段,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承認,該警員舉措不理想,但指片段在去年某警署槍房拍攝,與近日派發伸縮警棍予休班警員無關。

至於警方使用警棍情況,行動部警司方志堅說,在三個月來行動,未必可以切實統計使用警棍次數,但警員使用警棍並非無王管,要記錄及向上司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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