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聞綁架只考慮畀贖金或報警 父:冇諗過兒子夾計呃錢

【本報訊】兩名男子涉嫌為二十萬元毒品數綁架債仔向其父親勒索案,昨在高院續審,事主的父親在庭上接受辯方盤問時表示,他得悉事主被綁架後,只是一心想支付贖金或報警。

兩名被告分別是譚浩天(廿五歲)及李奇(十九歲),他們否認強行禁錮而意圖取得贖金及勒索兩罪。控罪指兩名被告於去年六月廿三日連同他人在違反馬庭軒的意願下將他禁錮,意圖取得贖金,並於同日以恫嚇方式要求馬庭軒父親馬春來交出廿萬。

事主的父親昨表示,去年年頭事主尚未被綁架時,譚及一名叫「雪花」的女子要他代事主償還欠債,「正常反應都覺得係呃錢啦。」不過,他在事主被綁後,只想到「一係畀贖金,一係報警」。當被問到在案發當日有否想過事主與他人串通「呃他錢」時,他稱:「唔會去諗,因件事好嚴重,如係夾埋,佢就自己受番,我都無晒錢,由差人查啦。」

曾叫被告代追數

辯方又指,事主的父親於去年二月曾與譚見面,當時他希望譚幫忙,因他經營生意失敗,故希望譚能替他追數,事成後,譚可得到二十萬元。事主的父親在庭上表示確有此事,但指譚最終拒絕了該建議。

案件編號:HCCC 1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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