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想抗爭者讓步很難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風波鬧得正盛,反對派揚言「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明眼人一望而知,這是奢談,不可能達到,若能跟政府討價還價,爭取到兩、三項便該作罷。

有兩位大學生代表接受電台訪問,三位主持人連番游說他們,說「五大訴求」全部落實大抵不切實際,是否落實兩三項便可,二人卻斷然說不行。主持人問若在五項之中排座次,哪一項最重要?我還道是「雙普選」,豈料兩位大學生都認為,馬上釋放全部在抗爭中被捕的所謂「義士」才是最重要的一項;主持人再問,若然抗爭者都被釋放,是否也可以特赦在平亂過程中曾犯錯的警察?答曰:「抗爭者可以特赦,警察則不可,因為警務人員受過專業訓練,犯錯是不可原諒的。」

這樣說來,在兩位天子門生眼中,抗爭者可以寸步不讓,京港政府則要徹頭徹尾認輸。傳統上的協商都講求互諒互讓,強勢、野蠻如特朗普,也得在談判中有進有退。奈何我們香港的年輕人則不然,他們手上「本錢」不多,卻認為在爭逐中自己應該全盤皆贏,對手則要百分百投降。呵呵!那只反映出他們尚未長大,從小定然是給父母慣壞了。

主持人聽到兩位學生代表的回覆,都感到失望和無奈,但讓我說句老實話:也是如是之因,才種出如是之果吧。自從爆發反修例運動之後,不少傳媒人使勁地為一眾抗爭者吶喊助威,將他們描述到如何正義與無私,持此論者,當然也包括上述時事烽煙節目。久而久之,這些年輕人就以為自己做的事,當真是神聖不可侵犯,自己訂立的原則就如宗教聖典般,一字也不能移易。

正如本欄早前指,香港弄至如斯地步,部分傳媒工作者責無旁貸,以往他們不辨賢愚,吹捧不值得吹捧的人,提倡不值得提倡的價值觀,養成其惡,如今想這些被慣壞的人作適當讓步,恐怕很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