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已七十歲的退休英籍漢,在踏入千禧年的除夕夜,參加派對後借醉摸入當時只有十二歲的繼女的房間內,對她上下其手大肆非禮。繼女忍辱抑鬱十多年,直到前年在丈夫陪同下返港報案。該英籍漢早前在區院承認一項非禮罪,昨在區院被判監十六個月。
被告代號W.D.C.,早前承認於○○年一月一日在西貢的住所內非禮當時只有十二歲的女童X。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身為女事主的繼父,對她有管養的責任,他嚴重辜負了女事主對他的信任,且其侵犯的行為亦非常嚴重,令她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法官又指,被告向感化官表示在參加慶祝千禧年的派對後醉酒,入到房間誤以為繼女是妻子,又說已記不起當時自己做了甚麼,這與他事發後屢次寫信予受害人的懺悔信件中提到,自己對少女身體好奇等說法不符。法官明言醉酒並非辯解理由,但考慮到被告已感後悔且無重犯機會,事發後有盡力彌補受害人,而被告唯一的求情理由是認罪免卻女事主出庭作供,故判被告入獄十六個月。
案情指事發當晚被告走到女事主X床邊,揭開其衣褲,捏她兩邊乳頭之餘更將手指及舌頭放入她的陰道內。X到母親房間求救,並見自己下體流血,但事情不了了之,之後X出現精神問題,患上飲食失調、焦慮及抑鬱,求醫十四年後始告康復,因不想有其他女性受害,遂在一七年底在丈夫陪同下返港報案。
案件編號:DCCC 26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