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姦少女成孕 黑漢囚8年

無業漢在女友懷孕期間結識年輕女接待員,纏繞追求不遂後改傳訊息恐嚇,並自稱是三合會成員,強迫對方出來「執一劑」,女接待員結果被他強姦成孕,須接受人工流產手術。該無業漢否認刑事恐嚇、聲稱是三合會社團成員和強姦等罪名,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三項罪名都成立,案件昨在高院判刑。法官指該名被告沒有做安全措施而令女事主懷孕,令案情更加嚴重,判他監禁八年。另外,同案另一名男被告曾幫口威嚇女事主,他在案件開審前承認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致性交罪,昨被判監兩年九個月。

首被告曾友狄(廿九歲),被控在一八年一月一日,恐嚇現年廿五歲的女事主X,向X自稱三合會成員,並在荃灣一賓館強姦X。次被告王源廣則承認威脅X,令X與首被告性交。

法官昨判刑時,斥責首被告在女友懷孕時追求事主,事主拒絕後,首被告就使用恐嚇手段逼迫和強姦她,更令她懷孕,致使她要做墮胎手術,再加上她要出庭複述經過,此事對事主造成嚴重創傷。

女事主心靈重創 曾圖自殺

法官透露,事主曾在去年自殺不遂。心理專家在創傷評估報告指,她害怕被人知道此經歷,其自我價值和對男性的信任被完全摧毀,她覺得被強姦、懷孕和墮胎之事,已無可挽回地玷污了她,令她不值得被愛。專家指事主需要接受心理治療,但現階段她仍未預備好。

法官表示,首被告強姦事主時無使用安全套,還令事主懷孕,都是令案情更嚴重的理由,綜合所有因素後,應判首被告強姦罪入獄八年,至於恐嚇及自稱三合會成員罪,則分別判監一年和一年六個月,全部均同期執行。

同黨認罪減刑 判監33個月

至於次被告王源廣,法官指他犯案雖然不是為了自己和事主性交,但他是與首被告合謀犯案,其說話亦令事主驚恐,鑑於次被告是在開審當日才決定認罪,故只可獲減刑兩成,判他入獄兩年九個月。

案件編號:HCCC 26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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