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籲勿煲蠟 違規公屋戶扣分罰款

【本報訊】中秋佳節將至,不少市民會外出賞月。房屋署特別提醒公共屋邨的居民,切勿在屋邨公眾地方煲蠟,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煲蠟屬即時扣分項目,違規者同時有可能因煲蠟弄污公眾地方而被罰款一千五百元。房署指,去年向屋邨公共地方亂拋垃圾或煲蠟的人士,發出一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約一百三十次口頭警告,今年會額外調配人手加強巡邏。

派特遣小組巡邏至午夜

房署昨表示,去年中秋節期間,屋邨居民煲蠟或亂拋垃圾的情況已大有改善。若今年發現有小童煲蠟,負責巡邏的職員會加以勸阻,如果小童不聽從勸告,職員會聯絡他們的家長,有關住戶可能會被扣分。該署強調,兒童煲蠟或亂拋垃圾,會連累家人受罰,家長應禁止子女煲蠟,以免釀成火警或導致嚴重灼傷。

該署又指,除了各屋邨辦事處日常的巡邏外,由本周四起,該署會一連三天額外調配區域巡邏隊及特遣行動小組隊員,到各公共屋邨加強巡邏至午夜過後;而中秋節翌日早上,該署亦會加派人手清理佳節過後居民遺留下來的垃圾。房署會透過海報及房屋資訊台等,提醒居民切勿煲蠟和保持地方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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