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在過去的周五、周末及周日多場示威活動中,拘捕一百五十七人,包括一百二十五男卅二女,年齡介乎十四至六十三歲,罪名包括涉嫌刑事毀壞、藏有攻擊性武器、襲警、阻差辦公及非法集結等,當中五人已被起訴。警方譴責近日示威者連番破壞不同港鐵站的設施,亦有人無視機場的禁制令,又連日包圍旺角警署和港鐵太子站。此外,消防處指期間分別接到廿三宗火警個案。
警方指周五的行動中共使用十三發催淚彈、六發橡膠子彈及廿二發布袋彈,翌日則未有使用任何彈藥,周日則使用十八發催淚彈、十三發橡膠子彈、十發布袋彈及一發海綿彈;另有十二名警務人員在行動中受傷。
就前日有警員被指在銅鑼灣站擲催淚彈,警方指事前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硬物,警員為製造安全距離而向示威者逃走的方向投擲催淚彈。此外,警方強調所有對女性的搜身程序均由女警負責。
至於爆眼女子發律師信反對醫管局向警方提供醫療報告,警方已收到相關律師信,但醫管局已將相關醫療報告交予警方審視,而相關報告只可用作偵查,不能公開。此外,外界質疑消防處隱瞞上月卅一日太子站警民衝突的傷者數目,消防處副救護總長曾敏霞澄清,當晚傷者數目原先估計有十人,礙於現場情況混亂,傷者分散不同位置並曾移動,救護指揮官再點算時只有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