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關控告一名教育中心男經理,指他涉嫌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中心提供的旅遊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而教育中心亦同時被票控,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教育中心聲稱其安排的泰國旅行團是經一間指定旅行代理商承辦,經調查後發現並非由該旅行代理商承辦。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