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大埔翻車慘案 傷者向九巴索償

【本報訊】去年二月十日發生的大埔公路九巴翻車慘劇,造成十九人死亡六十多人受傷,其中一名傷者入稟高院,控告九巴及肇事巴士司機陳浩明疏忽導致該宗意外,並向兩名被告索償。

指車長疏忽致意外發生

原告李成偉(譯音),首被告陳浩明及次被告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入稟狀指稱,原告於去年二月十日在大埔公路近大埔尾村附近遭遇交通意外導致他受傷,而該次意外由兩名被告的疏忽、違反法定責任及違反一般責任所致。原告又指,首被告當時身為次被告的僱員或代理人駕駛巴士,但首被告在駕駛過程中不夠小心謹慎,其水準不及一名合理司機應有的標準,因而導致意外發生。原告基於上述理由向兩名被告索償。

案件編號:HCPI 32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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