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傅明憲父向葉劍波追500萬元

【本報訊】傅明憲的父親傅國梁入稟高院,控告其前女婿葉劍波和葉的相關公司,指葉曾向傅明憲作出口頭承諾,擔保該公司會履行與傅國梁之間的認股協議,包括用五百萬元贖回一張可換股票據,但葉及該公司分別違反該擔保和協議,傅國梁因此向兩名被告索償。

指未依協議贖回可換股票據

原告Fu Kuo Liang(傅國梁),兩名被告依次是御峰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和葉劍波。入稟狀指稱,原告於一四年十二月底與首被告訂立認股協議,但未有依協議用五百萬元從原告的手上贖回一張可換股票據,原告因此就首被告違約提出索償。至於次被告,原告則稱,在原告和首被告訂立上述協議當日,次被告曾向原告的代理人傅明憲作出口頭承諾,擔保首被告會履行該協議,但次被告違反該個人擔保,原告因此也向次被告索償。

案件編號:HCA 1601/2019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