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小學男師涉30年前狎5女生

西貢一間小學的男教師被指卅年前在校內非禮五名女生,涉嫌藉故將她們叫到教師桌,伸手入她們校裙內摸大腿、臀部甚至私處。直至前年年底,其中一名女事主看到女運動員報稱遭性侵的新聞,受「#Metoo」運動啟發,將埋藏心底多年的秘密告訴丈夫及報警,始揭發事件,警方經調查後,再發現其他女事主。涉事男教師否認九項非禮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現年五十六歲的被告麥龍兒,被控於一九八八至九四年間,先後非禮五名女事主,其中四名事主X、Y、Z及A是同一屆學生,另一事主B較她們年輕四歲。被告在事發時任教英文及體育課,據報他其後擢升為訓導主任,目前正被校方停職。

3度被摸臀 校方曾查問

現已婚並身為人母的事主X,昨隔着屏風作供,憶述她讀小一或小二時三度遭被告非禮。其中一個夏季某日,被告課堂臨結束時叫她全名,要她站在教師桌旁。當同學趁小息到操場玩時,班房只剩她及被告二人,被告一邊替她講解習作,一邊伸手入她校裙摸她的大腿及臀部,小息完結被告才停手,輕拍她臀部示意她離開。事後約一個月,被告重施故技。再過多一個月,被告第三次非禮她,這次被告不但伸手摸她大腿臀部,更用手指插入她的私處。X昨在庭上說到第三次非禮事件時,一度飲泣。

X稱,她被侵犯時非常驚慌,不敢出聲,當年她沒將事件告訴父母及他人,因為父母工作繁忙,對她管教十分嚴格;她又覺得「好醜,唔明係咪啲習作做得唔好,先畀人摸」,被告深受學生歡迎,她怕「講出嚟無人信畀人笑」。

X憶述她讀小五、小六時,有兩位老師召見她及另一位事主A,老師問她們被告「分人係點?信唔信佢非禮女同學」,由於事出突然,X只答被告「幾好人」,但非禮女同學「唔出奇」,A則稱不信被告非禮女同學。同日X回家,她從胞姊得知B在校內亦遭被告非禮,X也沒將自己經歷告訴胞姊,畢業後,X沒再跟被告聯絡。

免他人受害 向自己交代

前年底,X在結婚周年紀念日當天從手機看到女運動員報稱遭教練性侵的新聞,遂鼓起勇氣向丈夫說出事件,丈夫鼓勵她與家人商討,並偕她向風雨蘭社工求助。惟X與丈夫意見分歧,丈夫期望X盡快報案以專心照顧家庭,X則希望再三考慮清楚。去年二月,X決定到警署報案。

X解釋她報案,是因為「唔想麥Sir再搞其他人,亦想同自己細個有番個交代」。X今天繼續作供,將接受辯方盤問。

案件編號:DCCC113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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