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活動持續,學界發起今日罷課外,有民間團體計劃於今日(2日)和明日(3日)分別在尖沙咀梳士巴利花園和金鐘添馬公園發起罷工集會,但警方就梳士巴利花園集會發出反對通知書,而添馬公園集會則發出不反對通知書。集會主辦方決定就梳士巴利花園不能集會一事上訴,惟上訴委員會一致認為尖沙咀集會對公眾人士的秩序構成危險,故駁回上訴人申請。此外,委員會亦駁回荃灣公園集會的上訴申請。
代表集會主辦方的大律師郭憬憲認為,警方多番發出反對通知書,令市民無法以和平理性方式表達訴求,社會只能看到暴力衝擊的鏡頭畫面,繼而激化警民對立情緒,無助解決社會問題。郭質疑尖沙咀與金鐘兩個集會的情況有何不同,為何警方批准金鐘集會,但卻反對尖沙咀集會。
警方代表提到,集會主辦方未有為集會購買保險,負責管理梳士巴利花園的康文署亦未有把該場地列入可出租名單,且亦不贊成舉行集會,主辦方需獲場主同意才能舉行集會。警方又指,尖沙咀警署曾受到攻擊,令該區警員無法服務市民,加上收到一百三十八封附近商戶的反對信,基於公眾安全,有責任反對集會申請;而梳士巴利花園的地理位置未能容納到較多人,道路亦非如添馬公園般平坦,發生人踩人機會較大。
集會主辦方代表之一、罷工罷課籌備小組代表郭先生表示,添馬公園的集會將繼續進行。至於九龍集會方面,他表示籌備小組將開會決定會否有後備方案。
此外,有市民亦計劃今日在荃灣公園發起集會,讓有意參與罷工罷課的人士表達訴求,但警方早前就集會發出反對通知書,申請人決定提出上訴。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昨召開聆訊,最後認為有關集會對公眾人士及其他使用公眾場地人士的權利帶來影響,對秩序構成威脅,故決定駁回上訴。
警方在聆訊中提到,有福建人在荃灣居住,而早前曾發生與福建人有關的衝突事件,加上他們接獲不少福建人反對集會,故發出反對通知書。代表申請方的郭憬憲質疑警方偏聽,指警方僅收到某些派別的聲音。聆訊期間,集會申請者范國威曾接納上訴委員會的建議,要求參與集會的市民除下口罩、把集會地點由荃灣公園更改至葵涌運動場,惟要求警方須承諾出示委任證和不再喬裝示威者,但警方指葵涌分區的代表未有出席,不能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