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非禮襲擊8歲女 聾啞父候懲

【本報訊】三十六歲聾啞漢遭三名六歲至十一歲的子女指控摸下體非禮,又涉嫌毆打向姑姐求救的女兒及妻子。他被控四項非禮和兩項普通襲擊罪,他在區院經受審後,法官昨僅裁定涉及其次女Y的一項非禮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罪成,並下令將被告還押至九月二十日,等候Y的創傷報告及懲教署就聾啞被告囚禁安排的報告後才判刑。

官指另3人證供存疑

被告代號是MHL,他被控四項非禮罪,指他於一五年至一七年期間非禮三名子女。在案發期間,被告的長女X只有十一歲、二女Y年僅八歲、兒子Z更只得六歲。另外兩項普通襲擊罪則指他於一七年襲擊Y和妻子A。

法官裁決時指出,根據長女X及幼子Z的證供,他們在出庭作供前均受到母親A的干擾,而X接受盤問時,承認在與警方的錄影會面中,對被告的指控「有些真有些假」,當要她澄清其解釋時,她又含糊不清。而A指稱遭被告襲擊的證供亦不穩妥。

另外,Z作供時,甚至跟辯方律師說:「你問我,我唔會答正確嘅嘢」及「如果我哋出貓,我都唔會認我有出貓啦」。法官因此對他們三人的證供可信性存疑,故裁定涉及X、Z及A的控罪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3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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