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歲男子假扮泰國佛法師騙財騙色,向一名已喪母兼曾墮胎的二十四歲女子埋手,藉做法事幫助超度其母及胎兒亡靈之名,兩星期之內不但掏空她的積蓄,連她的手提電話及其亡母的金飾遺物都全數騙去,總值逾十萬元。「假法師」期間更以「淨身」為名,騙她三度進行性交和肛交。他昨在區院承認十五項盜竊、一項詐騙及三項以虛假手段促致性交罪,法官指案中有多項加刑因素,下令把被告還押至九月十七日候懲。
案情指,女事主X任職電話零件店銷售員,被告馮天皓於去年八月因光顧該店而認識她。被告自稱是泰國法師,又說可以助X的亡母及曾墮胎的亡靈投胎,藉此取得她的信任。
去年八月二十四日至九月七日期間,被告多次要求X給他金錢作儀式之用,包括製作泰幣樹、召客貨車到街上接回亡靈、買iPhone用以盛載亡靈及下載超度儀式的應用程式等。另外,被告又要求X交出其亡母遺下約值二萬元的金飾進行儀式。
去年八月二十八日,被告向X表示她在過去一個月有性行為,故她要跟被告性交「清潔」身體,才能進行法事。因此,X在該星期內,三度到酒店與被告進行性行為,包括性交、口交,甚至肛交。
每次被告都沒有使用避孕套,X事後陰道腫痛及肛門流血,被告就辯稱這屬正常現象,可證明已將她體內的「唔好嘅嘢」沖了出來。
X事後發現有詐和報警,相約被告見面,讓警察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聲稱是法師,為做儀式向X要錢,至於到手的金錢、電話、金飾已全數用來支付自己的生活開支。
控方又指,被告跟X說可跟她的亡母溝通,而他是受X的母親所託,以哥哥身份照顧X。雖然被告明知X已經無錢,但仍向她索款,最終令她一無所有。被告更以會影響法事效果為理由,叫X不要向他人透露他們之間的事,否則聽的人亦會蒙上不幸,藉此干擾X向他人求助。
法官明言案中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被告有同類案底,前日才因干犯不誠實案件服刑完畢出獄。另外,女事主表示事後害怕接觸男性顧客,她的工作表現受影響,早前更遭解僱。
案件編號:DCCC 18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