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變相投降?

林鄭月娥政府又提出建立溝通平台,這似乎是政府沒法也不願止暴制亂,便重拾一四年「佔中」時的公關伎倆。當年林鄭與大學生代表會談辯論是無功而返,理由是大學生代表只是訴求,並不講理,會議需求同存異地達致妥協,一方堅持便不可能有成果。佔中在政府拖延之下最終平復,原因不在政府的政策恰當,而是對手只是牛刀初試,並未把攻擊堅持下去,見好便收,林鄭若認為是政府對策成功,便是嚴重的誤判。

今次反修例事件,性質不同於佔中和旺角暴亂,基本上是美國策動「顏色革命」,有具體的政治目標,進退取捨的決定者是美國,不是沒有大台的本地力量。

故此,林鄭政府的溝通,一是與誰溝通?至多只能與美國在香港的代理人溝通,甚至連代表美國在香港進行戰爭的黎智英等人亦未必可以溝通,這樣轉折的溝通有甚麼用呢?假若一如特區政府習慣的新聞公關做法,開放平台給公眾參加,一來混亂,二來怎樣有溝通作用?

二是所謂民間的「五大訴求」,修訂《逃犯條例》撤回與否,爭的是意氣,反對派要的是林鄭政府投降屈服,不在於反不反修例。至於特赦,基本上是破壞香港的法制法治,林鄭屈從便是出賣香港的法治法制,破壞《基本法》。除非政權改變,否則哪有這樣犯暴動罪可以特赦呢?林鄭政府的溝通,在對方不棄立場、不願妥協底下,溝通只是更突出分歧,更難以有解決的機會。

林鄭政府建立溝通平台,不過是政務官習慣的公關手段,在昇平時期也許可以自欺欺人的說有效果,但目前是「顏色革命」,不是昇平時期的政府與民眾政治關係,政務官的慣用伎倆早已一一證明失效,這次豈會突然有效呢?

事實上,林鄭建溝通平台,一個作用是希望抑止現時遍地開花式的暴亂,但稍有點觀察的人當可看到,溝通與否,局部地區的暴亂都難以避免。所謂沒有大台,即是縱使背後策動者有所收斂,亦難以約束烏合之眾。況且策動者當然不介意小的暴亂連綿不斷來壓迫政府,也造就社會基礎(包括青少年樂此不疲和媒體所說香港社會對暴亂已習以為常),讓他們在需要時候再策動大的示威和暴亂。從這個角度看,林鄭的溝通平台不可能有成效,連公關作用也不大,反而在對方抗拒、文宣謾罵之下會造成反效果。於是,唯一的作用只是向中央政府交代,林鄭政府是有所動作。

我們擔心的是林鄭最後會扮演投降派,讓美國的顏色革命在香港打出了天下。關鍵是為何不採取堅決的止暴制亂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