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康宏高層串騙案 下月轉區院提訊

【本報訊】廉政公署繼今年五月,以串謀欺詐罪起訴康宏環球(前稱康宏金融控股)前執行董事曹貴子後,早前再以串謀欺詐罪起訴另外五人,其中康宏環球前執行董事陳麗兒等四人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昨再在東區法院提訊,控方申請將案件正式轉介往區域法院答辯,並押後至九月十二日提訊,期間各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外出。

4被告准保釋

四名被告依次為康宏環球時任行政總裁麥光耀(四十四歲)、康宏環球前執行董事陳麗兒(四十六歲)、康宏環球時任經理黃淑安(四十歲)及鼎成證券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易明(四十八歲)。四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指他們於一四年六月一日至一七年十二月七日期間,藉誘使康宏環球透過鼎成,向一家由麥作為股東及董事的經紀行支付超過四千九百六十萬元的債券配售佣金,串謀欺詐聯交所、康宏環球,以及其董事會和股東。

案件編號:ESCC 178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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