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沙田廣林苑去年發生開槍案,一名警員上門調查一宗家庭糾紛期間遭人搶槍更受槍傷。女戶主的兒子事後被控一項意圖拒捕而射擊及一項使用槍械意圖抗拒合法逮捕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昨在於高院開審。控方指,警員是在制服被告期間,腰間佩槍遭人扯出,還未拔出槍袋便已發射,完全拔出後再開一槍。
控罪指,被告陳俊鍵(三十一歲)於一八年三月十五日,在廣林苑茂林閣十九樓一個單位外,意圖拒捕而向警員林煥欣射擊。另一罪則指他同日為抗拒被合法逮捕而使用一支警用左輪手槍。
控方開案陳詞稱,事發前一晚,被告跟友人在家中打機飲啤酒,友人目擊被告游說母親賣出所住單位,期間二人起爭拗。到事發當日清晨五時半,被告的母親報警求助,多名警員及救護員先後到場,被告在屋內大叫,但同時有開門給警察。
被告在屋外走廊突然推撞跟他對話的警員,三名警察合力欲制服他,但被告在右手被扣上手銬後,左手突然扯出男警林煥欣(二十二歲)的佩槍,未完全抽出槍袋便開了兩槍,射中林的右手肘及右大腿。之後被告繼續掙扎,將槍完全抽出槍袋之外並再開一槍。林的右手肘、右大腿及右小腿有槍傷,和另外兩名警員及被告同受輕微擦傷。被告事後在錄影會面中說出截然不同的版本,他指事發時家中沒事情發生,有警察無端出現襲擊他,還說警察挑釁他及拳擊他的臉,且沒提及有開槍事件。
案件編號:HCCC 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