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根據線報,前晚在屯門龍鼓洲一帶進行反走私及偷渡活動,期間人員追截一艘可疑木船,船上兩名男子見狀棄船跳海失蹤,消防及政府飛行服務隊陸空搜索,至昨日仍未有發現。人員在木船上檢獲大批走私凍肉,正追查背後有否走私集團操控。另外,執法人員在龍鼓灘截獲八名內地非法入境者,未知他們是否與走私案件有關。
水警西分區特遣隊、情報組、巡邏小隊及近岸巡邏小隊人員,於前日晚上十時卅分,在本港海面採取反走私及反非法入境行動。期間,人員在屯門龍鼓洲以西海面,發現一艘形迹可疑的木船,由於懷疑有私梟趁夜深人靜走私貨物,執法人員隨即展開追截。詎料船上兩名男子見狀,竟選擇棄船縱身躍入海中,瞬間失去蹤影。警員隨即通知上峰增援,消防員到場協助搜救,政府飛行服務隊直升機亦奉召抵達,在上空盤旋協助搜索。
行動中,警方在木船上檢獲大批走私凍肉,價值有待點算,該木船其後被拖返大欖水警基地扣查。至昨晨八時許,兩艘消防輪在龍鼓洲對開海面繼續搜索,惟暫時未有發現。警方正進一步追查該批走私貨品的來源及銷售渠道,是否有走私集團在背後操控,不排除有其他涉案人士在逃。
另外,執法人員在龍鼓洲一帶搜索時,在龍鼓灘發現八名形迹可疑的男子(卅至五十歲),上前截查時揭發他們全部來自內地,俱未有入境本港的紀錄,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非法入境把他們拘捕,帶返警署作進一步調查,惟未知他們是否與走私案件有關。
警方重申,協助非法入境者及非法入境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一百一十五章《入境條例》,干犯「安排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的旅程」而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此外,根據第六章《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若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