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官媒引述深圳羅湖警方消息,指英國駐香港總領館的香港僱員鄭文傑於本月九日涉嫌嫖妓,被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警方又強調,是案發後應鄭本人的請求,才依法未有將其違法行為通知他的家屬。
據報道,警方指現年廿八歲的鄭文傑是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才被行政拘留十五天。據了解,該條文涉及的是賣淫嫖娼,且只有賣淫或嫖娼才會被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並可被處罰五千元人民幣(五千六百廿七港元)以下罰款。
鄭於本月八日前往深圳後,當晚與家人失去聯繫,家人先後向香港警方及入境處求助,指鄭當天是往深圳出席商務會議,並在返港途中發短訊予女友指正過境,其後失聯。事件引起輿論熱議,英國外交部亦表明「極度關注」事件,惟中國外交部周三反駁指事件屬「中國的內部事務」。
英國外交部及後發聲明,指正嘗試聯絡鄭,敦促北京及地方當局提供更多有關資料。聲明重申,自鄭被拘留至今近兩周,英方和鄭的家屬一直無法與鄭取得聯繫,英方將持續向中方提出要求。
官媒周四發表評論,指鄭借出差放縱自我,因嫖娼被捕「很不光彩」,希望能低調處理,從人道主義的角度可以理解,惟西方以及部分媒體把鄭失蹤與香港當前局勢聯繫起來,是給他「補刀」。評論又指,鄭既非名人,亦非近期很活躍的抗議人士,且常往深圳,內地警方沒必要「搞」他,一些媒體宣稱鄭是「被嫖娼」,無法取信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