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的士司機被指在上班繁忙時段,於同一港鐵車廂先後非禮兩名女子,涉嫌以手(月爭)撞一名女乘客胸,繼而用下體頂另一女乘客股溝,他事後被控兩項非禮罪。案件經審訊後,他昨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另一項非禮罪則不成立。裁判官指,本案情節相對其他同類案件嚴重,被告不止一兩次用陽具頂女事主的股溝位置,而且作案時間頗長,故判被告即時監禁六個星期。
被告郭文彪(六十二歲)被控於今年五月廿二日,於一列由旺角站開往油麻地站的港鐵列車車廂內,分別非禮女子X及Y。控方案情指,事發時X和Y於同一港鐵車廂內站在被告兩邊,被告疑以左手(月爭)撞到X的乳房,同一時間Y感覺到她的股溝遭異物觸碰,Y轉身發現被告正手持一張報紙,遮掩另一手掏出的陽具,被告遭發現後欲把陽具放回褲內。Y遂大叫非禮,X也稱自己遭非禮,其他乘客截住被告並報警。
裁判官接納Y的證供,認為Y無理由誣告被告,故裁定被告非禮Y罪成。不過,裁判官不排除港鐵行車不穩,被告可能只是意外觸碰到X的胸部,因此裁定被告非禮X的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CCC 148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