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止暴,須除黑手。這隻又粗又大的黑手,是由香港反中亂港集團和美英外部勢力扭綑在一起的,這隻黑手組織、策劃和領導的這場「顏色革命」和暴亂,不僅極為嚴重的傷害了香港,違反了香港的多項法律,破壞了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而且嚴重危害了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因此,國家相關部門完全可以根據「國家安全法」和相關法規對他們採取司法調查行動及法律制裁。香港暴亂只有通過香港司法和國家司法合力揪出及剷除黑手,才能被制止。與此同時,他們將受到香港法律和國家法律的雙重懲處,因為他們的暴亂是雙重犯法,同時危害了香港和國家的利益。有鑑於此,由國家安全機構、公安機關和香港警方成立聯合組織,調查、取證有關黑手的犯罪行為和材料,是刻不容緩的事情,而且要堂堂正正、大張旗鼓的展開工作。調查出來的結果,只要涉及國家安全的,就直接交由國家司法機構審理。
朝廷這樣做,香港反對派、港英餘孽、洋奴漢奸、外部勢力一定會大吵大鬧,說甚麼「違背《基本法》」、「無法無天」、「踐踏一國兩制」、「侵犯香港的人權、自由、法治」、「共黨暴政」……他們有這樣的反應,那就說明「中港聯合調查懲治暴亂黑手」擊中了他們的要害,是致命打擊,他們也一定會發動港人「奮起抗爭」,給他們擋槍彈、當炮灰,以至發動更大的暴亂,這些都是可以預計的。但不必猶豫,要堅決頂住,堅決執法,從而更可從他們的瘋狂反撲中採集到更多的罪證,他們會罪加一等,受更嚴厲的懲罰。
現在的問題是,從林鄭月娥、特區政府處理今次風波和暴亂的做法來看,成立這個調查組織,他們的態度是不會積極的,甚至成為阻力。他們會以諸多藉口阻撓甚至反對,堅持「自己搞掂」;如果香江府衙不配合,這件事就很難辦,黑手就很難揪出、斬斷,暴亂之局無法收拾,「顏色革命」不能粉碎,香港永無寧日、國家永無寧日,「一國兩制」必然被毀。看清這個後果,朝廷要負起歷史責任,就一定要排除萬難,辦成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