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走私逾千萬黃金 司機囚18月

【本報訊】海關於前年底在深圳灣管制站檢查車輛時,從一輛入境私家車搜出三十五公斤走私黃金,市值一千一百萬元。涉事司機自三月起於屯門裁判法院受審,經逾三十日審訊後,於昨日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十八個月,另罰款一千元。

深圳灣管制站入境搜出

被告鄧桂華(三十二歲),被控於一七年十二月六日,在深圳灣管制站入境時輸入未列艙單貨物,即三十五公斤黃金,違反《進出口條例》。辯方在求情時,請求裁判官判處罰款,但裁判官認為須此案應判被告即時監禁,最終判被告監禁十八個月。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也被拒絕。

案件編號:TMCC 297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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