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佔中戴耀廷准保釋

有份發起二○一四年違法佔領行動的戴耀廷,於今年四月被法庭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兩罪成立,被判監十六個月,並於大嶼山石壁監獄服刑。戴與同案另外被裁定罪成的八人早前均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戴其後亦向上訴庭申請保釋。上訴庭昨開庭處理其保釋申請,最終批准戴以十萬元現金保釋,但需居於報稱地址及不得離港。法官亦定於明年二月廿四至廿六日處理本案九名上訴人之上訴。

九名上訴人包括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當中戴耀廷及陳健民被判監禁十六個月,邵家臻與黃浩銘則被判監八個月,餘下五名被告分別被判處緩刑及社會服務令。九人均就定罪提出上訴,而四名被判即時監禁的被告則同時就刑期提出上訴,惟暫時只有戴耀廷提出在等候上訴期間保釋外出之申請。

外形消瘦不少 滿臉笑容

據悉,戴耀廷自今年四月入獄後,至今已服刑約十六星期,原定最快於明年三月十四日出獄,由於戴現獲保釋,故一旦上訴失敗便需返回獄中繼續餘下刑期。昨庭上所見戴耀廷尚算精神飽滿且滿臉笑容,但外形消瘦了不少;他甫進入犯人欄即與公眾席上的支持者揮手致意,朱耀明牧師、戴的妻子及兒子等均有到庭支持戴。

稱未理解港情況 拒評論

案件開庭前,有人在公眾席突然站立唱聖詩並高聲禱告,保安人員隨即上前制止。戴獲准保釋後,於下午離開羈留室,他先與妻子及支持者擁抱。戴透露在獄中清減了十多磅,獲保釋後會先多陪伴家人,至於現時香港的情況,他表示尚未理解,會先接收多些資訊,暫不評論。

現年五十五歲的戴耀廷,與陳健民及朱耀明在案中被裁定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罪成;戴耀廷、陳健民、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罪成;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成。餘下兩名被告中,黃浩銘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罪成立、李永達則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立。

案件編號:CACC 12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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