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這場政治風暴最前線的所有人,包括特區政府、政客、警察、示威者,都會讓「對方」有一個牢不可破的「套板印象」。林鄭月娥在示威者心目中是「賣港賊」,示威者則是林鄭眼中的「暴徒」;警察把示威者當成「曱甴」,示威者辱罵警察是「狗」。政府天天譴責示威者破壞社會秩序,並要予以嚴懲,示威者退無死所,要「與汝偕亡」。誓不兩立,沒完沒了!
特區政府在北京卵翼之下,即使最終可以「止暴制亂」,恐怕亦無法修補官民之間的裂痕,而社會撕裂只有加劇,不見消弭。官民之間、警民之間的互相敵視甚至互相仇恨,都不會改變。官與民、警與民的「互相抗衡」並不是立足點的平等,而是力量的強弱懸殊。在民主開放的社會,行政機關不得對人民施以不平等的措施,立法機關亦不得對人民制訂不平等的法律。特區政府如果秉諸「旗幟鮮明制止動亂」的立場,需要「穩定壓倒一切」,行使公權力無底線,不會有界限。強而有力的「止暴制亂」後,再來搞懷柔策略,建立甚麼加強市民溝通的渠道,多聆聽年輕人的心聲,恐怕都不會有效果。
西諺有言「一旦為賊常成靶」(Once a thief, always a target)。民眾對林鄭及其領導的政府當然不會有任何的期望,而大部分的年輕人更是對這個政府「深惡痛絕」。香港民意研究所八月十三日公布最新的特首和問責官員評分,以及反修例運動調查的結果。特首林鄭民望再創新低,得廿七點九分,是她上任特首以來最低,香港民意研究所形容,該評分之低亦是歷任特首中的「前無古人」。至於對警務處滿意度也從六月反修例風波的六十一分急跌到三十九點四分,這是二○一六年開始有紀錄以來最低。武力運用方面,百分之五十八市民認為警方武力運用過大,只有百分之二十三的市民認為適當。百分之七十一認為警民衝突責任在政府,只有百分之三十五認為在示威者,百分之二十五認為在警方。
林鄭政府已經不是用「不孚民望」四字可以形容的。除了絕大部分港人表示不信任甚至反對,它面對民變束手無策,遭記者質疑、窮詰時,更直如敗軍之將、喪家之犬。
反修例引發政治風暴前,特區政府的民望已是十分低迷,而香港的社會深層次矛盾亦是由來已久,主要是房屋、醫療、福利及貧富懸殊等民生問題,問責官員率多顢頇傲慢者,解決無方,民怨沸騰,政府自然成為箭靶。六月九日至今兩個多月的「民變」產生的政治深層次矛盾,攸關香港的生存絕續,但是漫漫長夜看不到一炬之明,我們除了挫敗、焦慮、悲觀、憤怒,一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