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強制驗窗計劃實施七年成效不彰,申訴專員昨公布一項主動調查結果,炮轟該署六宗罪,直斥計劃進度遠低於預期目標。計劃原定每年選定五千八百幢目標樓宇,五年內完成檢驗計劃涵蓋的兩萬多幢私樓的窗戶。惟屋宇署為求達標,竟多番縮減每年目標樓宇的數目,結果要花上近四十二年,始能完成目標。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屋宇署「龜速」驗窗,擔心有問題的窗戶將成為都市計時炸彈,危及市民生命安全。
申訴專員炮轟屋宇署執行計劃的六宗罪,包括進度低於預期目標、沒有妥善監察「驗窗通知」的遵從情況、完成審核視察的時間未符合工作指引要求、審核成效因未能進入單位視察而受影響、一二至一六年間欠缺數據以監察職員及註冊承建商工作,以及拖延執管違規情況等。
強制驗窗計劃於二○一二年六月推行,涵蓋二萬多幢樓宇,屋宇署當年的目標是每年選定五千八百幢樓宇進行強制驗窗,預計於二○一七年中便告完成。調查指驗窗計劃在一二及一三年的檢驗達標率僅達預期六成多,屋宇署有見進度未達預期目標,於一三年將目標樓宇數目大幅下調至每年約一千幢,其後逐年縮減目標樓宇數目,前年及去年更減至每年僅四百幢。
申訴專員估計,按照屋宇署二○一七及二○一八年每年四百幢目標樓宇計算,該署需要花上近四十二年,始能完成所有目標大廈的強制驗窗工作。專員認為屋宇署因應實際情況而調整目標樓宇數目,本屬無可厚非,惟該署調整的幅度與訂下的目標落差極大,質疑屋宇署制訂強制驗窗計劃有欠周全。
截至今年三月,屋宇署在一二至一八年間發出近四十九萬份「驗窗通知」,未遵從率達一成,反映該署執法不力。該署在前年及去年進入單位審核窗戶的比率,分別只有百分之二點三及二點二,遠低於該署訂下的一成抽查率。
另外,屋宇署雖有向不遵從「驗窗通知」的業主立案法團或業主採取執管行動,但申訴專員發現,多達一百四十二宗早於二○一二年發出但未獲遵從的「驗窗通知」,屋宇署最終過了五年才向有關業主發出警告信,直斥該署明顯延誤。
屋宇署解釋,進度未如預期是因工作量龐大,以及目標樓宇每幢涉及的實際單位數目,遠較預期多,該署需調整策略及重新調配資源。
申訴專員建議屋宇署全面檢討計劃的實施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目標,又建議屋宇署應積極監察驗窗通知的遵從情況,適時向未遵從的業主採取執管行動,盡快處理積壓個案。
立法會議員柯創盛狠批屋宇署態度散漫,拖慢計劃進度,「墮窗意外一宗都嫌多,好危險!」敦促當局認真檢討計劃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