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控方擬加控名醫李宏邦誤殺罪

【本報訊】去年十一月發生香港首宗打肉毒桿菌針奪命個案,五十二歲女銀行家張淑玲懷疑在接受肉毒桿菌針(Botox)注射兩小時後昏迷,送院後不治。警方事後控告名醫李宏邦企圖誤導警員及違反《危險藥物規例》等合共被控廿一項罪名。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再押後案件,以索取進一步的醫生報告及法律意見,並考慮是否有足夠證據加控被告誤殺罪。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七日再訊,被告可繼續保釋。

需再尋合資格整形科醫生意見

八十六歲被告李宏邦被控兩項企圖誤導警員罪。另他涉嫌違反《危險藥物規例》,被控十二項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及七項沒有以附表一指明的格式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

控方昨指已取得死者的驗屍報告,報告顯示死者的死因相當可能因四種藥物造成。據法醫觀察,死者死亡時正接受肉毒桿菌針注射,且受麻醉藥及鎮定劑的影響。控方認為需再尋求合資格的整形科醫生及麻醉科醫生意見,要等候相關報告和律政司意見,以考慮是否有足夠證據加控誤殺罪,故申請再押後案件三個月。

辯方反對押後,指現時控罪不包括誤殺罪,而控方提取的相關報告根本與現時控罪無關。辯方又指,被告已準備好答辯,並將承認部分控罪,故希望可先進行答辯。不過,裁判官認為本案控罪涉及到特別的醫生報告,並有其複雜性,故認同要把案件押後三個月。

案件編號:KCCC 128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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