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假難民當黑工 僱主判監3周

【本報訊】一名港人因為聘用假難民當黑工而被判入獄三星期。入境處調查人員早前接獲警方轉介,跟進調查一宗有關非法勞工的案件,執法人員在葵涌拘捕一名正在搬運貨物的三十一歲孟加拉籍男子,據知他是免遣返聲請人,而聘用該名黑工的本港僱主亦同時被捕,他上周五被判入獄。

被捕黑工已入獄

涉案港人僱主因未採取一切切實可行步驟確定有關僱員可合法受僱,本月二日被控一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案件經審訊後,該名僱主在沙田法院被定罪及判監三星期。而在同一行動中被捕的假難民黑工,早前已被判入獄。入境處發言人重申,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年及罰款三十五萬元,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