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問,港府明明早就宣布修訂《逃犯條例》壽終正寢,為何反對派依然堅持要求「撤回」修例?部分激進示威者明明使用暴力肆意搗亂,為何反對派反而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警方「濫用武力」?答案很簡單,反對派刻意挑起這場政治惡浪,真正目的並非為了「撤回」修例,而是為了搞亂香港,以奪取管治權;他們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更不是為了徹查真相,而是為了徹底廢掉警察武功,以便他們為所欲為。
不近情者多藏奸。反對派喋喋不休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連美英等西方國家也紛紛幫腔,當然不是這麼簡單。一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起碼也要調查一年半載,而在沒有結果之前,警方既不能將「暴動」定性,也不能檢控暴徒,執法更加束手束腳,甚至根本無法執行職務,香港勢必徹底淪陷,這不正是反對派最想達到的目的?
更何況,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組成也是一個大問題。這種委員會一般由現任或退休法官主持,調查民生或其他事項問題還不大,但涉及政治範疇就很難令人放心,「警察拉人、法官放人」早已成為香港的魔咒,尤其是在如此狂躁的政治氣氛下,誰能保證法官一定會嚴守中立?誰能保證獨立調查一定是公平公正?如果調查結果無法令人信服,豈不是引起更多爭議?製造更大危機?
明乎此,就知道為何反對派堅持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有人稱之為政治陷阱,雖不中亦不遠。最不可思議的是,部分建制派人士也鸚鵡學舌,認為獨立調查委員會有助查明真相,令社會回復平靜,重新出發云云。他們到底是太傻太天真?還是刻意添煩添亂?
由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變成「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由和平示威變成「武裝奪取政權」,反對派圖窮匕現,政治目的昭然若揭,而不少人還在幻想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平息亂局,真可謂夏蟲不可語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