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武館藏危險兵器 歷史問題 警懶理

隨着愈來愈多人參與運動,不少人選擇習武來強身健體,武館近年如雨後春筍,不少館內更陳列各式傳統中國兵器。雖然法例早於六十年代訂明,武館管有兵器需持有警方發出的認可信,以在社會動盪時有效管理具殺傷力武器,惟業內人士均指警方多年執法寬鬆,形容全港持牌武館「少於百分一」,卻從未有人被追究。立法會議員指武館應有法可依,認為警方要執法,並審視申請程序是否過時,避免窒礙傳揚國術。

「呢啲都係真嘅,係冇開鋒。」長沙灣一家武館只有百多平方呎面積,牆上放置十數樣兵器,如八斬刀、關刀、三叉戟、劍、長槍等,全部均未有上鎖。記者日前佯裝有意習武,武館負責人大方讓記者拿起八斬刀,雙刀甚有重量,刀鋒位置摸上去為鈍角,惟牆上未見掛有任何認可信。

改良版武士刀 師傅認危險

習武武館愈開愈多,在黃大仙一家武館,自稱教授詠春多年的師傅表示,館內收藏數十件各式各樣刀、劍、槍等兵器,他指刀槍為真品,只是未有開鋒,更透露架上有日本武士刀的改良版,強調非常危險。另外,油麻地有體育會教授各門派功夫,同樣展示十數樣疑似由鋁片與不銹鋼打造的兵器,有刀有槍,惟只放置在儲物架,並未有上鎖。

為有效規管持有兵器的武館是用作推廣與練習國術的正當教育用途,警方根據一九六四年《槍械彈藥條例》,其後在八一年被《武器條例》取代,限制管有武術兵器。根據法例,武術團體或成員在取得武術兵器管有權後四十八小時內,須以警務處處長指明的表格及方式,通知處長。

「嗰時用嚟防止武術器材用喺非法用途上面,但今時唔同往日啦。」鄺子延是鄺元骨醫健身會的副主席,鄺稱武館自七三年起持有認可信,信內有清楚列明兵器名稱、數量與尺寸。他指按例要把信掛在當眼處,而且每年有警員到來檢查及點算兵器數量。

料僅1%持牌 警無統計

鄺形容認可信是「歷史遺留嘅問題」,承認不少現存武館未必知道需要申請,甚至指全港持認可信武館只有個位數字,「分分鐘係全港武館嘅百分一或者二。」他又指由於缺乏統一部門統籌,現時認可信只由每個警區雜項調查科負責,警方內部亦未完全清晰條例,「好似我之前需要更新存放地點,個別嘅警局都唔知有呢樣嘢。」

香港武術聯會副會長冼國林表示,不清楚本港武館申請認可信數字,但指武館應守法,政府亦應公平執法,同時規管如西洋劍、日本劍等。惟他認為法例過時,業界應與警方討論是否廢除條例,並指有時使用金屬兵器有必要性,「參加功夫比賽,如果用木劍我哋係唔會畀分。」市民亦毋須過分擔心。

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副會長龍啟明指,警方多年來執法寬鬆,「(警方)都唔理,從來都冇聽過(冇認可信)畀人追究」。他坦言會友當中或有人未有取得認可通知,但指「無牌」情況存在多年,一旦要重新執行恐有難度。

或涉刑事 議員促改善指引

「有規矩就要遵守,儲藏武器可以係刑事。」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表示,武術兵器規管與舞龍獅一樣,由不同警區各自處理,令資訊不統一,「警方應該增加宣傳,研究係咪要精簡申請程序,同埋指引需要與時並進。可以保障公眾安全嘅同時,唔希望會窒礙到傳揚國術。」

警方發言人指,違反《武器條例》者最高可被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兩年。根據過去五年紀錄,長沙灣分區、黃大仙警區及油麻地分區均未接獲有關武館或體育會就管有武術兵器事宜通知;發言人又指未有持認可信武館的相關統計數字。

記者向上述武館查詢,其中油麻地的體育會職員表示了解以前需要通知,但有當警務人員的會友表示近年已經豁免認可信,所以未有申請。黃大仙的武館師傅稱「唔方便」回應。長沙灣的武館師傅稱開館前已有徒弟處理申請。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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