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舊愛門前縱火 鋼琴女師認罪候懲

【本報訊】鋼琴女導師與較她年輕五歲男子談姊弟戀,但兩人拍拖半年後便分手,他們之後更因女導師懷孕問題而起爭執。女導師於去年在舊愛住所外兩度燃點報紙,她事後否認兩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案件前日在區院開審,男事主已作供完畢。案件昨續審時,控方改控被告兩項刑責較輕的縱火罪,被告隨即認罪。法官下令把被告還押至本月十六日再訊,期間待索閱她的精神和心理等報告。

案情指,被告梁菀晴(卅七歲)與其前男友沈能基(卅二歲)住在同一大廈的不同樓層,他們在案發前曾因被告懷孕的問題而發生爭執。沈的母親於去年六月八日晚上在住所外地上發現灰燼,於是報警。沈與警方翻看裝設在家門外的閉路電視拍到的片段時,發現戴上口罩的被告於當日晚上九時許在其門外點燃報紙,並且將報紙丟在地上,然後經防煙門從梯間離去。

相隔一小時後,被告再到上址,又把點燃了的報紙丟到沈家門鐵柵外的地上,然後再經梯間離去。沈據衣着及身形再認出是被告。警方翌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求情指欲繼續教學

辯方求情稱,被告於一六年因情緒問題一直求醫,後被診斷患有混合焦慮抑鬱症,現仍有服藥及接受治療,而案件中沒有人受傷,被告點燃的火亦在短時間已熄滅,希望法庭可考慮非監禁式刑罰。

辯方續指,被告是一名教鋼琴的導師,有約廿名學生,現適逢考琴季節,她欲繼續教導學生及作出交代,加上她事後搬離案發的大廈,與其母同住,重犯機會低,希望法庭准被告保釋。惟法官指控罪及案情嚴重,決定將她還押。

案件編號:DCCC 101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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