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藥物敏感照處方 西醫失德停牌緩刑

【本報訊】私人執業男西醫劉東華被指於一四年為女病人治療左腳皮膚蜂窩織炎時,在病人有兩種藥物敏感的病歷下,仍然處方相關藥物,令病人出現敏感而需留醫診治,涉嫌一項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昨紀律聆訊有關案件,裁定他一項專業失德罪成,判停牌一個月,緩刑一年。

導致出現斑性丘狀發疹

普通科醫生劉東華擁執業資格約廿六年,案情指他於一四年十二月七日為女病人盧詠欣(音譯)治療左腳腳踝蜂窩織炎時,在病人已通知診所對「阿莫西林」(Augmentin)及「青黴素」(Penicillin Group)敏感的情況下,仍處方相關藥物,最終使病人的臉部及手臂敏感,出現斑性丘狀發疹(Maculopapular Rashes)。病人自行到醫院急症室求診,須留院四天,服用抗敏藥後痊愈。

醫務委員會主席劉允怡提到,涉事病人求診時已向診所說明自己的藥物敏感情況,相關紀錄應已記載於病歷上,涉事醫生理應知悉病人對部分藥物敏感,形容涉事醫生開出病人致敏的藥物屬於「不適當」及「不安全」,強調藥物敏感後果相當嚴重,甚至威脅生命。辯方律師表示劉東華於事發後即聯絡病人及道歉,其後他在診所診症時亦與同事雙重檢查病人病歷,務求避免發生同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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